“放下!把槍放下!”
王之渙牙縫中擠出幾個字出來。
蘇義麗還算鎮靜,眼睛盯著牛細毛。她知道,隻要牛細毛把手槍放下,對著自己的槍口就會馬上移到牛細毛的頭上。
王之渙是會開槍的。
她早就聽說過,在這礦山附近,埋了很多不知名的屍體,在這裏殺個人,真的和殺條狗沒有太大的區別。
隻要牛細毛把槍放下,王之渙就會有恃無恐了。
“細毛,別聽他的,你要求同時放下手中的槍。”
牛細毛似乎沒有聽見,彎下腰,把槍放在桌麵上。
果然,王之渙把槍移到了牛細毛的頭頂上,用力頂了頂,說:“答應,還是不答應,幹脆點!”
王之渙知道,今天殺這幾個人,縣府不過問肯定不現實,但他已經做好了兩手準備,一旦局麵不可收拾,他就準備逃亡。
這種人在槍口上混飯吃,計劃從來不會太馬虎。
牛細毛冷冷地笑了笑。
“馬的,你還笑得出來?”王之渙皺了皺眉頭,又用力杵了杵牛細毛的額頭,咬牙切齒地說,“你以為我不敢,對嗎?”
“今天你也敢殺人?”牛細毛真還不相信,他單純。
平常,金礦殺人確實很多時候就地埋了,也沒人報警,但那是械鬥、群毆,雙方都有死傷,誰也不想報警。或者,是被打悶棍了,都不知道是誰打的,這種情況也不會報警。第三招,那就是一方勢力強大,對方不敢報警。
今天,牛細毛想不通,王之渙真的敢開槍?
這個答案沒等王之渙回答,皮呂先回答了:“細毛同學,他敢,他敢的。”
皮呂在這裏不是一年兩年了,他在這裏整整幹了三十多年了,比湯爺買礦的時間還早,湯爺從別人手裏接過礦山時,他就已經是這裏的老人了。
他見過的太多了。
王之渙敢開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