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林浩和柳婉兒走在人流中。
“金家拐賣乞丐幹什麽?這些喪盡天良的混蛋。”
柳婉兒忍不住罵道。
林浩道:“沒有人知道金家要幹什麽,不過倒是可以讓慕雪菲去查一下。”
這種能整治金家的事,林浩自然不會拒絕。
當即給慕雪菲發信息過去,讓她關注一下最近乞丐失蹤的事,和金家有關。
柳婉兒笑吟吟道:“林浩,我們去給你挑選一些衣服,再給你換一個手機吧。”
林浩看了下自身的打扮,搖頭道:“衣服就沒必要買了吧,我手機也挺好的。”
柳婉兒撇嘴道:“好什麽好,你看你這衣服,像什麽話。還有你那老年機,這年代根本就沒人用了。”
林浩穿得的確有些土,一身幹工地的打扮。
至於他的手機,連智能機都不是,隻能發短信打電話。
連充電都要把電池拆下來,卡在充電器上那種。
林浩道:“婉兒,還是不買了。錢,能節約就節約。”
看著林浩那認真的樣子,柳婉兒無語道:“我們這又不是浪費,就是給你買衣服和換手機,這屬於正常的消費。”
林浩不讚同:“我這衣服和手機,都是我師傅給我買的。我覺得還挺嶄新的,還能穿個四五年吧。”
柳婉兒額頭上幾條黑線:“那我問你,你這衣服和手機,買多久了,一共值多少錢?”
林浩拍了拍胸口,傲然道:“你既然問了,那我就告訴你。我這身衣服,還有這部手機,在我們老家那裏,是最有派頭,最高檔的貨色了。我師傅可是湊了大半年的錢,才消費得起的。加起來一共一百二十三塊。”
柳婉兒石化了,一臉的呆滯。
就林浩這身大路貨,竟然在他們老家算是最有檔次的貨色?
林浩老家不會在原始森林裏吧?
而且聽林浩這語氣,一百二十三塊,在他們老家似乎是一筆巨款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