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大錘、李峰、邊鶯幾人的小會後。
在明確了,本地為“主君駐地”的意見後。並將完顏巨石家族的原村寨,重新命名為“朝陽”,林浩希望以後能在此地,新建一座“朝陽城”。一座屬於野人的希望之城。
隨後。林浩的分別召見了“鐵板”、“郭之”、“焦進”、“羅進”、“熊國為”幾人。並聽取了幾人關於組建和擴編“鐵錘營”、“虎嘯營”和“蒼狼營”的想法和意見。
又集中召集大錘、鐵板、郭之、焦進、羅進、熊國為,六人開了碰頭會。最終決定:
一、主君發布特赦令:根據林家軍在“剪蔓”、“砍枝”、“伐樹”行動之中的表現。參加上述戰鬥“鐵錘營”、“親衛隊”、“預備營”的全體成員,從召令發布之日起。解除奴隸身份,全體恢複自由民身份。享部隊自由民戰兵待遇。
二、大錘出任軍方大統領。並組建“軍紀處”。
“軍紀處”負責整肅軍隊內部軍紀,評定戰兵軍功和獎懲;明文規定,軍官非戰時不得直接處死麾下戰兵。“軍紀處”擁有製定“戰利品分配”、“戰功評定”、“戰兵懲處裁決”的最終解釋權。
三、鐵錘營統領一職,由“鐵板”接任統領,“胡山”出任副統領;盡快提出“鐵錘營”的擴編方案。
四、虎嘯營統領“郭之”,副統領“焦進”;盡快提出“虎嘯營”的組建和擴編方案。
五、蒼狼營統領“羅進”,副統領“熊國為”。盡快提出“蒼狼營”的組建和擴編方案。
六、“鐵錘營”、“虎嘯營”、“蒼狼營”的千夫長軍官任命,報君上批準;百夫長的軍官任命由大統領批準;各營統領可自行任命什長和伍長。
七、大統領會同各正、副統領,盡快製定“朝陽城”的安全防務方案;以及大湖區“剿匪”的作戰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