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的時候,對方的律師拿了許多資料出來,我懶得去管。
我不停地看她,她一直不敢看我,眼睛恍惚左右。
我又看了看大壯,大壯的表情有些奇怪,似乎有不好的事。菲菲也是,她皺著眉頭望著我。
主審法官問我:“你是否在未經得林女士的同意下,也她強行帶走,並且以5000萬作為要挾?”
我一聽,馬上騰地回過神來,我轉頭看了看姓邵的。
“艸你媽!”,我嘴裏嘀咭著,然後對法官說:“沒有這事,我是帶了他女人出去,可這不是我強迫的。”
“好,既然不是強迫,那林女士為什麽在供詞簽字?”
“供詞?簽字?”,我回頭望了她下,她不敢看我,把頭低下,轉到了一邊。
我的腦袋一下子就大了。
大壯也愣在那。
我頓時感覺到不妙,難道是他們合夥陷害我?
天呢!我突然感覺到進入了魔窟,她怎麽可以這樣,她口供了,簽字了,說我強行綁架她,要求5000萬?
我愣在那不知道說什麽,一直發傻。
對方律師問我:“於先生,請你回答,是否出於不可告人的目的綁架林女士,你是不是認為她是華僑,邵先生很有錢,你就綁架他愛人?”
“放屁!”,大壯喊道:“你有沒有腦子,我們缺50000萬?我們可是有身份的人,會因為這個綁架她嗎?如果綁架,就小童一個人嗎?”
“肅靜。”,主審法官說:“林女士的口供不能作為單一的證據,畢竟她是訴訟方的。”
法官說的話還好。隻是我再也高興不起來,她再次出賣了我,她想致我於死地嗎?
我回頭又看了她一眼,她抬起了頭,一看到我,馬上想轉開,我對她說:“為什麽撒謊?”
姓邵的一聽,馬上來氣說:“你少這樣對我的女人說話,你算什麽東西,你就是個土匪,流氓,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