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望財、鄧曉軍造假政府公章行騙案,立即引起了省委省政府及各個部門領導的高度重視。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劉望財案、鄧曉軍案可都是驚天大案,誰能想的到,現在南雲市委和市委辦的政府公章竟然是假的,真正的市委和市委辦公章被劉望財捏在了手裏。經過多次技術鑒定,結果顯示:市委和市委辦的現行的政府公章純屬偽造,各個方麵都不符合技術標準。
市委辦和市委的政府公章竟然是假的,這一事實公布後,在社會上引起了極大的震撼。這不單單是一起刑事犯罪,帶來的後果和負麵影響是方方麵麵的。就拿這蓋了市委和市委辦的一些文件、文書、合同、標書等等來說,既然市委辦和市委的公章是假的,這些東西也就失去了法律效益。各種利益衝突隨之如潮水般湧來,讓南雲市委市政府陷入了左右兩難的境地。劉望財和鄧曉軍案還沒來得及調查清楚,事實真相都還沒弄明白,新的一係列問題又接著來了。小小的一枚政府公章帶來的各類社會問題層出不窮。
北山省委書記洪史鑒對此案高度重視,親自帶著省紀委、省反貪局、省公安廳、省中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這幾個部門成員聯合組成的專案組,在西池縣委書記鄧曉軍被抓的第二天就到了南雲,親自坐鎮指揮。調查組馬上對劉望財和鄧曉軍的係列犯罪行為展開了全麵性調查,特別是對身為國家幹部的鄧曉軍,從東江礦難那時候出現的種種問題查起。省委書記洪史鑒明確指示:一定要嚴查到底,把事情弄個水落石出,要給人民群眾一個滿意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