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大雪紛飛的上午,陳世豪出現在了區公安分局——他投案自首了。
此時,當年審訊過他的張科長已經退休,這次審訊他的是一個胖乎乎的小警察,陳世豪忽然感到失落,不知道是什麽原因。
小警察問陳世豪這些日子都躲在哪裏?
陳世豪說,我在內蒙給人放羊。
小警察沒有糾纏這個問題,眯著眼睛問:“你知道自己犯了什麽罪嗎?”
陳世豪說:“私藏槍支。”
小警察把手搖得像扇子:“那麽簡單?你還綁架過一個人,涉嫌敲詐勒索。”
陳世豪淡然一笑:“那個人欠了我的錢,難道我去要還錯了?法治社會,楊白勞翻身了,黃世仁不可能永遠做惡霸。”
小警察也跟著笑:“既然你承認這是法治社會,那你為什麽不找政府解決糾紛?”
陳世豪悻悻地把臉轉向了窗外:“政府太忙,我怕給政府添麻煩。”
“你很懂事兒嘛……”小警察收起了笑容,“對,我們沒有打算審問你敲詐勒索的問題,但是私藏槍支這個罪你是犯下了。”
“我認罪……”陳世豪在心裏笑了,呂國貴,謝謝你啊……心中悠然泛起一股酸楚。
“要知道,你在接觸孟立偉的時候,有人還傷了人,”小警察語氣平和地說,“你不會說,這事兒你也不知道吧?”
“這事兒我還真的不知道呢,”陳世豪胸有成竹,“我聽說傷人的人是去抓那個醉漢的,與我無關。”
“你的意思是,巧了?”小警察笑了笑,搖搖頭,抓起了鋼筆,“來吧,做個登記。”
“好。”陳世豪清了清嗓子,“陳世豪,男,漢族,高中文化程度,捕前住本市……”
“累犯?”
“嗯,累犯……第一次是傷害罪,第二次還是傷害罪,第三次我不知道你們會用什麽樣的罪名起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