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了電話,郝健就在旁邊笑話我:“你還真是現實啊,這不要錢的時候就是叔叔阿姨,要錢的時候就成爸媽了?”
“滾一邊兒去。”我推了下郝健:“你爸媽都把所有積蓄給了我,我要再不叫聲爸媽給寬寬心,他們萬一把我當成了騙子怎麽辦?”
我媽也拿著手機從陽台走了過來,“我都說好了,貸款10萬本金三年內還完,要是急的話也就一星期就能放款,要不咱們明兒就去定了吧?”
“行吧!”郝健像是做了個重要決定,“那就買。”
營雲縣那套房子,畢竟是我家裏留存下來唯一的家產。我一是擔心如果有天真的和郝健分開,貸款還沒還完牽上我不說,還得把我媽給牽扯進去。二是覺得現在我媽出了這麽大份力,如果不說清楚,以後郝健在我們家的麵子會不會有些掛不住?
於是提議:“我說媽,要不你辦完貸款之後,我和郝健給您打個借條吧?這樣要是有天我不和他好了,也不能讓你一個人來還這個錢不是?”
我媽傻乎乎的說:“打什麽欠條?都是一家人一起借一起還不就完了嗎?”
郝健也附和:“是啊媽,這樣我心裏也能安心點兒,您放心,本金由我媽來還,您還的利息我們也把他寫在欠條上,等有天稍微寬裕的時候再給您,您看行嗎?”
我媽就像是陪小孩過家家似的說:“行…你們倆要打就打吧,反正我也不著急,你們有錢再還都行。”
我心裏撲通一下:這下我真是成房奴了…
晚上郝健把沙發搬到陽台,一個人關上門就睡在沙發上。而我和我媽睡在裏屋,等我媽睡著後,我卻怎麽也睡不著了。郝健屬於剛工作,而我來麗都也算重新開始,如果按照白天售姐所說每月房貸3000算,我們倆的工資全部加起來,每個月拿到手的錢除了房貸也剛好夠給房租。那我們平時吃什麽喝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