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五章 官場的潛規則
北宋的經濟一直都不是很好,或者說民不聊生,宋徽宗在開封自然不知道各地州的情況。
或者說宋徽宗不在乎,隻是癡迷於享樂,這也導致了後麵產生的經濟,軍事上問題層出不斷。
經濟上,宋徽宗初年,宦官楊戩先設“稻田務”,開始在汝州(今屬河南)立法,可以種稻的田土,收索民戶田契,輾轉追尋,直至無契可證,將超出原始田契的土地稱為公田,種植戶即作為佃戶,須交納公田錢,繼而推廣至黃河中下遊及淮河流域。又設“營繕所”,檢括公田。後皆並為“西城所”,所有荒地廢田都作為公田,強令百姓承佃,交納公田錢。宣和三年(1121年)楊戩死後,宦官李彥繼任,更為凶狠殘暴,凡民間好田,指使他人誣告為荒田,田主雖有地契也無用,即括為公田,甚至魯山(今屬河南)全縣的農田都被括為公田,原業主即作為佃戶,許多投訴者受刑致死。彌漫數百裏的梁山濼(泊),是濟州(今山東巨野)、鄆州(今東平)數縣沿湖漁民賴以生存之所,也被按船隻強行收取賦稅,逃稅者按盜匪處罪。
軍事上,宣和二年(1120年),睦州青溪(今浙江淳安)人方臘利用摩尼教在幫源峒聚眾萬人起事。方臘稱聖公,建元永樂,分設官署。隨後攻克睦、歙、杭、處、衢、婺等州縣,眾至數十萬。宣和三年(1121年)初,宋廷任命童貫為江、淮、荊、浙等路宣撫使,領十五萬大軍南下鎮壓。方臘控製的州縣相繼失陷。四月,方臘率部退守幫源峒,與官軍決戰,所率七萬人皆戰死,方臘被俘,押送汴京處決。餘部繼續在浙東轉戰近一年,後被消滅。方臘起義失敗後,宋徽宗立即恢複了蘇杭“應奉局”,並在開封重新設置了“應奉司”,加緊搜刮“四方珍異之物”,宮殿、園林等巨大土木工程也照舊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