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好情緒後,百士夜才出聲回話。
“你是想要讓我撿別人不要的東西,還是讓我拒絕?不然,幹嘛要說這話。”
這話,說的有點重,讓室內溫度再降幾攝氏度。
聞言,二醫仁治連忙回答:“我絕對沒有這個意思!我隻是讓救世主大人了解我孫女花音的情況,這樣後雙方才好相處。”
“我孫子花音已經被人拋棄過一次,不值得救世主大人觀注,隻要讓她跟在你的身後求保護就行了。”
聽到這話,百士夜不由得垂下了眼皮,老狐狸,不就希望我對你孫女沒興趣嗎。
不過,正合我意!
“等你死後,我會保她到成年。醫典,需要有人學習。”
故作沉思一會兒之後,百士夜便說出這話。
聽到這話,二醫仁治點了頭:“我相信你,救世主大人。”
“應該說,隻能相信我吧。”百士夜糾正道。
無懼柊家的人,這裏隻有他一人。
“那麽,我這兒的規矩你應該知道吧。想要什麽,就要支付代價。”
“當然知道,也做好了準備。”
說著,二醫仁治便從懷裏拿出兩樣東西遞交給百士夜。
“這是合約,隻要救世主大人簽下名字,持有它便等於二醫家族的百分之十二總財產能被你任意使用。它是醫生證。”
“二醫家族能支付的代價,至多就這樣。”
聞言,百士夜便拿起合約觀看起來,確認內容。
隨即,他便發現合約上的不合理之處——若救世主大人能保護二醫家族繼承人二醫花音到成年,便可獲得以上條件。
這附加條件,很有意思。
繼承人等於未來家主,成年等於繼承家主之位,加上總財產的百分之十二,簡直就是讓他在二醫仁治死後幫助二醫花音成為家主後這份合約才會生效。
空手套白狼,他知道,也不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