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自己考慮吧。如何選擇,我是不會強迫的。你們思考後選擇的未來,才是我想看的故事。”
說罷,天之絕夜百士夜起身就走出劍道社,給三藤乃思考的時間。
雖然他討厭殺人犯與掌權者等非普通人,但卻不討厭惡人,也不可能喜歡。
不殺人,可為惡?
不以權為己牟利,可為惡?
天下事,唯有殺人及以權牟利可為惡!
此惡非他人之承認,而是自己承認自己乃惡人。
因知惡,因選擇惡,因做惡,故而自己為惡。
所以,殺人及以權牟利才是他們該做的事。
否則,算是惡嗎?
或許會救人,或許會公平公正對方,但並不會改變其結果。
隻要殺過人或以權謀私過,縱使救過無數人,幫助過無數人,但還是惡人。
因為,自己已改變某人或某家庭一生!
也就是說,自認惡人者才有腳踏法,害人私己。
說問心無愧者,不過偽善也。
之所以不死,是因為有點實力及還沒有遇到怪人罷了。
怪人,怪物之人,行為舉止言談怪異,毫無規律可言,時而遵法,時而違法,時而殺人,時而救人……從未覺得自己是高人一等或低人一等的存在,平等待人,隨心所欲而動,與常人不同。
視他人法如無物,隻遵從自己法!
然,縱使自己法也會違背,因而怪人無法。
有法,隻不過是覺得有趣方便而已。
不過,怪人雖怪,但其力卻是不弱,救人或殺人隻在一念之間,輕而易舉就能做到。
若不然,行為舉止言談怪異的下場就是無友親棄社會殺,或後悔一生,崩潰至死。
知而為,選無悔,做有愧,力無敵,人一生才能隨心所欲、幸福美滿!
他呢,神人也!
怪人之上為聖人,聖人之上為至人、天人、真人、道人、主人、生人,再是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