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有哥,我可以給你幾首新歌,保證質量至少和《星晴》一個水準的。”林岩道,歌神來邀歌,怎麽著也得給幾分麵子。
張學有笑道:“好,林先生很自信!你寫五首歌,如果質量過關,每首歌100萬,全版權。你覺得如何?”
“100萬!”楚夏有點驚訝,她知道林岩寫的歌都有大火的潛質,本以為一首歌賣個幾十萬就很多了,沒想到歌神出手這麽闊綽!
林岩想了想道:“學有哥,一首歌80萬。”
楚夏又吃了一驚,怎麽還有往少裏談的,哦,他肯定還有條件。
張學有也微微一笑道:“還有條件是吧?說說看!”
林岩點點頭繼續道:“除了專輯發行和演唱會的版權費外,用於其他方麵的版權收益,我要30%的分成。”他考慮的是以後網絡崛起,這些歌會產生巨大的收益,實際上經過前世的市場檢驗,即使專輯收益也是個天文數字。
張學有很痛快地答應道:“好,我回去會讓我的經紀人擬一份協議。我先每首歌給你5萬的定金。”
林岩搖頭道:“不用定金!”
“哦!林先生真是痛快之人!”張學有讚道。
林岩笑道:“我現在就給你寫五首歌,你看沒有問題的話我們直接簽合同就行。”
“哦~現場寫歌,好啊!”張學有來了興致。
“初夏,帶紙和筆了嗎?”林岩轉頭問楚夏。
楚夏點點頭從包裏拿出她那個粉色的筆記本,她突然想起大約一個月前林岩寫《星晴》的時候也是這麽對她說的,那時候她絕對想不到,自己會這麽快就和他走得這麽近。
而且時間才過了一個月嗎?她感覺已經很久很久,她甚至有點記不起林岩還是個大胖子時的模樣。
林岩拿起筆記本,在上麵快速寫下周董的《煙花易冷》、《東風破》,林俊傑的《那些你很冒險的夢》、《一千年以後》以及毛不易《牧馬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