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星海娛樂。
陳銘洗了把手,從洗手間出來,一想到今早兒子捏著自己肚子肉那哀怨的表情,他就很想笑。
這時,林筠帶著星海法律部的工作人員來找他簽關於《熱愛105℃的你》的合同。
合同上寫明了酬勞分配,基於甲方所創作的歌曲所收獲的收益,八成歸於公司,剩下兩成歸作曲者和歌手平分。
同時,陳銘將成為星海娛樂的一級作曲者。
可看到最後,陳銘卻皺起了眉頭,他抬起頭望著林筠,疑惑道:“兩成收益全都給我拿??”
“歌手不要收益了??”
林筠點點頭,意味深長的笑道:“這是她自己要求的,具體的話,等會兒錄製歌曲的時候,你可以和她好好聊聊。”
陳銘愣住了,這年頭還有人不愛錢??
真是個合格的工具人...
簽完合同,星海娛樂宣傳部的人員又拿來一張登記表,負責人叫孫山。
“上麵主要寫一下您的名字,聯係方式之類...”
陳銘接過表,看著作曲者這一欄,輕聲問道:“可以不寫真名嘛,用類似筆名的的名字代替..”
“您不打算用真名?”孫山有些驚訝,這個圈子裏的人很少人用筆名來代替真名。
陳銘點點頭,他不太想用真名,尤其是在這家公司,雖然已經和李梓萱離婚,但心底本能的還是有些抗拒。
“可以的,隻是一旦確定就不能更換了...”孫山點點頭,表示肯定。
旋即,陳銘在作曲者這一欄寫下了【木魚】二字。
“魚日夜不合目”,故刻木象魚,擊之,用以誡晝夜思道。
這是他前世印象很深的一句話,時刻警惕自己不能昏沉懶惰。
剛簽完合同,陳銘被告知要開始正式錄製歌曲了,一行人收拾準備前往錄音室。
等陳銘到的時候,發現已經有人在裏麵等著了,今天的齊歆穿了一件雪白色的長裙,紮了個丸子頭,左手上戴著一款香奈兒的手表,此刻的她正安安靜靜戴著耳機的坐在椅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