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粱問:“是鞋子的樣式不同?”
“連鞋的尺碼都不一樣。”辛雨說,“可能是凶手為了迷惑警方的調查工作吧,所以才穿著了尺碼、樣式各不相同的鞋。”
黃粱雙肘支在茶幾上,右手托腮,兩根手指抵著臉,另外兩根在顎下,拇指依著下頜,認真的思索著案情。
“你們考慮過凶手有可能並不是一個人,而是幾個人共同作案的情況嗎?”他問。
“當然考慮了,但如果是這種情況,案情就更加複雜了。”辛雨扶著額頭,“存在交換殺人的可能性。”
歐陽倩問:“交換殺人?”
“交換殺人指的是兩個人或多個人,互相殺害對方想要殺害的目標。由於沒有殺人動機,所以警方極難鎖定殺人凶手。”黃粱說,“由於接近九成的凶殺案的凶手,都是死者認識的人,所以這百分之十的概率——凶手和被害人完全沒有交集——的案件,幾乎沒有被偵破的可能性。除非是凶手在殺人時留下了致命的破綻。”
“好吧...真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嗎?”歐陽倩呢喃道,“我幫你殺人,你幫我殺人?如果你殺了我想要害死的人,我卻反悔了——”
“會以同樣罪名處理。”辛雨說,“正式定義是教唆犯罪。誘導或是指示他人犯罪,以主犯同樣罪責進行審判、製裁。”
歐陽倩瞪大了雙眼:“也就是說,如果你殺了我想殺的人,我即使反悔了不殺人,也會被當作殺人犯被抓起來?”
“沒錯,該槍斃一樣槍斃。”
“我的天,這簡直是太可怕了啊。”歐陽倩說,“殺人這種事怎麽可以進行交換呢?不不不,升起殺人的念頭就太變態了——”
“真的是這樣嗎?”
歐陽倩愣了一下。“啊?黃粱,你指的是什麽?”
“你從來沒有升起過殺人的念頭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