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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火鍋店血案(六)

根據目前得到的信息,李洛約有三個明顯方向。

猜測A,死者謝添的經濟問題。他並無其他直接經濟來源,而且無論是中獎還是美國故事般遠方親戚的遺產造成的效果都不該是眼前這樣。從謝添的做法(不肯占趙方便宜,為人率直固執)來講,他算是一個有原則和強自尊的人。那麽如果他得到了一筆錢,肯定是立馬還掉情敵施舍般的借款。然而並沒有。

所以可以判斷為,謝添哪怕得到了一筆錢也不會太多,無法幫他解決大部分問題。那麽會不會有另一種可能,他又換了一家借錢呢。就像使用信用卡的人一樣,有了第一張就會產生第二張,來來去去根本無法徹底還清債務,那就隻有不斷深陷。如果實情真是如此,加上謝添之前被高利貸催債,他有很大的可能是因為債務而死。

對他動手的毫無疑問就是那些追債人……

不過這個推論存在很明顯的漏洞,那就是殺掉他固然解氣,那麽債務怎麽辦?現代社會可是很現實的。不僅沒有追回債務,反而承擔“殺人罪”的巨大風險,值得嗎?

猜測B,這是目前極有可能的一個方向。嫌疑人就是趙方。

這個推論來自於趙方的重重不合理和巧合。首先是時間上,他恰好完美地避開了雞嘴和凶手,又在警方趕來封鎖之後出現,相當於給自己留下了一個不在場證明。再一個,倆人之間似乎並不像他所說那麽簡單的恩怨。如果他真的不在乎那十萬,真如他所說願意不再追究,那為什麽會將借條一直放在錢包裏隨身攜帶?沒錯,謝添也許是個情商不高的人。不過他並不傻。從這次火鍋小聚就讓李洛約看出了很多道道來。

首先,那謝添不是一個能喝酒的人。然而他卻一口氣喝了好幾瓶,雖然並未喝完。讓一個不怎麽喝酒的人一口氣喝完好幾瓶,沒人勸酒不太可能。若是尋常的晚餐喝點酒,一人一瓶足以,特別是對於不能喝的人來講。明知道這一點的趙方卻還在勸酒,為什麽呢?報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