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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幕 情況(二)

星期天,正好P6的人都在P6總部,碧螺春直接就把實況轉播過去了。

“出事的人有三個,是一家三口。”王立海虛空一點,喚醒投影,指著上麵的一個小女孩。

“這個小女孩,沒有名字,是黑戶,是這個家庭唯一的孩子。”

虛劃一下,指出一個中年女性。

“這個女人,也沒有名字,精神異常人士,身份不詳,三年前從汙染區進入車城,沒有被收容……這是我們失職。”

公安局不是民政機構,流浪漢的事上王立海是沒有責任的,他隻是心裏不舒服。

再虛劃一下,指出劉葉華。

“劉葉華,本地人,有多次吸毒、盜竊、強·奸未遂前科,沒有工作、居所,常年遊**在車城外圍的各座橋梁底下……”

接下來的內容,讓王立海覺得有點難以啟齒。

“他‘收容’了從汙染區進入車城的流民,就是這個精神異常的女士,並和她組建了家庭,生下了這個小女孩……”

【組建家庭?】心情已經不是不舒服那種簡單的程度了。

王立海決定跳過這部分。

一個有精神病的女人,從汙染區逃難到車城,是真正的弱勢群體。她沒有得到精神病院的救治,沒有得到社會福利機構的收容,甚至連人生安全都沒有得到保障。這個文明的社會任由她落到了一個……渣滓的手裏,還生下了同樣沒有得到救治、收容和保護的小孩。

所有人,有責任沒責任的人,都!無視了她!

王立海有點想跟隨前警察局長腳步的衝動。

“事情一開始的情況是,三個星期前,這個女人帶著小女孩,找到了南城區的一個‘老板’,希望他能收下這個小女孩,哪怕是養大了從事某些不光彩的服務行業都可以,而且不要分文。”

“當天,‘老板’帶著小女孩進行了全套身體檢查,並接種了一係列的疫苗,並約定,會在一個星期內去接小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