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日記什麽的並不是開玩笑,我可不敢保證九千穗會不會抽風讓我拯救世界。
這所謂的挑戰太過虛幻,一個不小心真的變成白癡我就慘了。
所以我專門跑出家門買了一個死貴死貴的筆記本,還有死貴死貴的筆,算是隆而重之地開始記錄我的人生。
然而,十分鍾過去了……
我除了寫下今天兩個字,整個筆記本一片空白。
上一次寫日記,還是小學時候老師發布的作業,我拿起筆的時候差點連今天兩個字都寫成令天。
“啊啊啊!不會寫啊,那些日更幾萬字的網文作者是怎麽寫出來的,灌水都灌不了幾萬字吧?”我有點抓狂地說。
“日記不就是將今天發生的事情寫下來嗎?要不我來幫你寫吧。”開水對這件工作倒是有點興致勃勃。
我索性將筆記本推到她的麵前,然後乖乖在旁邊看著。
“開水和林千軍相識的第一百七十三天。”這是開水寫下的第一句話,連在我寫的“今天”兩個字後麵。
我看了之後感到一陣溫暖,原來我們認識已經這麽久了,難為這姑娘連數字都記得那麽清楚。
隻是開水字跡娟秀,看起來飄逸得跟書法字帖一樣,而我的兩個字跟狗爬似的,看起來特別的違和。
“我們要從第一天相遇的時候開始記錄嗎?”開水笑著問我。
“也好,反正都是記憶備份,就當我們憶苦思甜了。”我點了點頭是。
開水接著在筆記本上寫到:“我們相遇在一個陽光燦爛的早上,而林千軍說的第一句話就是:‘沒辦法,單身久了。’”
“這你也記得?”我感到了有些不好意思,這句話看起來怎麽那麽羞恥,而且當時我是跟那個銀行劫匪說的好吧。
開水也不回答,繼續在上麵寫。
“那一天,是開水來到這個星球之後最幸運的一天,雖然林千軍說的話大部分都聽不懂,但覺得這個人好有意思,而且身上有種特殊的親切感,那是來自故鄉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