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安華有錢,非常的有錢,當然還沒有到陳誠那麽有錢的地步,他在市裏一個比較高檔的小區,買了一套房子,上下雙層,差不多有一百九十多平方米,不至於別墅,但和正常人筆比起來,已經是個非常成功的人了。
但趙安華是個刑警,刑警的工資自然不低,但想要買下這麽一棟大房子,就算是趙安華拚命一輩子,說不定能買上一層,趙安華的老婆,是個普通的職工,又因為兒子很小,她一直在家裏看接孩子,他們這種條件,想要買上這麽一棟大房子,根本就不可能,可趙安華確確實實買了,不僅買了,還是全款購買,一把付清。
警隊裏的人,都知道趙安華拚命,工作效率也是非常的高,不過對於他的私生活,卻不怎麽知道,趙安華也從不主動邀請同事去自己的家裏,他擔心別人會問他怎麽有錢買這麽大的房子,不過有個人同事去過,那就是他的小弟,鐵向南,因為兩人關係確實是非常的好。
幾年前的一個冬天,趙安華接到了一個電話,說是他的兒子和老婆被人給綁架了,想讓他嚐嚐失去到底是什麽滋味的,而那個人也被刑警鎖定身份,一個被趙安華送進監獄的殺人犯。
所有人都知道這個人是因為沒能在自己親人離世的時候陪在身上而懷恨趙安華,然而綁架他兒子和老婆的真實目的,恐怕隻有趙安華一個人知道。
殺人犯確實是殺了人,但殺人的目的,是為了一包的錢,那包錢最後不翼而飛,刑警不知道,殺人犯沒有說,但殺人犯知道,那包錢,被趙安華吞了。
趙安華幹了多年的刑警,工作很出色,但一直沒有什麽上升的機會,最高也隻是當了個隊長,家庭的巨大壓力,和金錢的**,,讓他在那一瞬間,迷失了自己,他將那包錢,給藏了起來。
殺人犯之所以不說錢被趙安華拿走了,那是因為他在心底埋下了一顆種子,複仇的種子,他可以蹲十來年的牢,但隻要是出來額, 他一定會找趙安華報仇,錢和自由,他都可以不要,但仇,一定要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