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李香琴的交代,她本來是省第一人民醫院的護士,因為一場醫療糾紛,被省醫院辭退,後來輾轉了幾個醫院,最後落腳在這家區醫院。
李香琴的家境有些差,她早年間丈夫去世,家中還有一個唐氏綜合征的兒子需要照顧,所以對錢的需求比較大。
早年在省第一醫院的時候,還能夠跟著醫生去開開飛刀,也就是到別的地方去做手術,賺一點病人的邀請費貼補家用。
可是後來她從省醫院離職之後,去的醫院一家不如一家,醫生的水平也是一家的不如一家的,到了現在的區醫院,這裏的醫生都是邀請別的上級醫院的醫生過來開飛刀,完全沒有自己出去開飛刀的機會。
李香琴在省醫院的時候並沒有給齊正介紹病人,她從省醫院出來之後,去了市屬的一家郊區醫院後,就收到了齊正的短信,請她幫忙介紹尿毒症、肝癌等需要器官移植的患者,齊正承諾每介紹一名病人,無論最後有沒有成功做手術,齊正都會支付相應的薪水。
李香琴當時所在的那家市醫院的郊區醫院,整個醫院能夠做手術的醫生也就二十多人,能夠做器官移植這樣高難度手術的醫生更是一個沒有,能夠拿到她聯係方式的,也隻有可能是省醫院的醫生了。
李香琴一直都是這麽認為的,可是她也並不知道齊正的具體身份,每次他們都是通過短信聯係,在介紹病人之後,李香琴在指定地點取得現金,這麽多年來,她輾轉過好幾家醫院,所需要做的就是將病人的電子檔案發到指定郵箱,接著把病人的身份信息和電話號碼發給齊正,她每個月都可以收到齊正發來的介紹費。
李香琴堅稱自己就是幫著透露一些病人的信息,她對於齊正所做的事情並不知情,並且央求警察不要把她做的事情告訴醫院,她還是兒子要養活,一旦失業兩人隻能乞討為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