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火抬起眼皮,看到布萊特伸出了手臂。
“別說我占你便宜。”布萊特將手臂指向保險櫃那邊,“那裏的錢,我們一人一半,作為各自的啟動資金。我嘛,還是開我的電子賭場。”他再次冷哼一聲,“至於你呢,隨便你做什麽,我管不著,反正火哥你做事總是對的,總是對得起自己的良心的。”
聽到這滿是敵意的譏諷之語,星火的麵色頓時沉了下去。
布萊特裝作沒看到,繼續說了下去,“總之,我們各盡所能,用手頭上這筆錢作為啟動資金,各自賺錢研究課題。誰最先取得成果,誰就算贏。”
星火突然有了主意,他裝作被激怒的樣子,大聲回應,“好!”
見到主體似乎被激怒了,布萊特的嘴角揚起一絲難以察覺的笑意。
很顯然,博彩業賺錢快,也不用耗費額外的精力去管理。雖說上下打點這事有些煩人,但好在他已經鋪開了路子,一切已經按部就班,以後需要操心的事沒有多少。到時候他隻需投錢在科研上,投錢,不斷的投錢,安心做好課題研究即可。
反觀主體,既然主體不打算用博彩這一方式來賺錢,那麽,主體勢必就得分心在如何賺錢上。無論是哪種正當的賺錢方式,他都敢百分百肯定,絕對沒有博彩業來得快來得輕鬆。不止如此,在賺錢的同時,主體還得操心煩惱投資收益比,是否會投資失敗等等一係列的問題。這樣一來,主體勢必就得分心,那麽,科研那邊的事情就有可能會延緩,甚至是停滯。
兩相比較之下,孰優孰劣,當然一目了然。
一早就將錢平分,作為各自的啟動資金,看似公平,實則對他有利。
退一步來說,就算主體真能順利賺到錢,賺錢的速度和博彩業的賺錢速度一樣,也不用操心那些投資方麵的問題,那也無妨。不就是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嗎?他還不信,單論能力,他會比主體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