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大約快我十來秒鑽出了窗戶,我認為從窗戶追出時,至少能看到他的背影。但當我鑽出去後,並沒有看到那個戴著帽子的人,而是看到了幾輛警車和幾個警察。
我不明白這裏怎麽會出現警察,但這些警察給了我膽氣,我馬上大吼:“剛才有個人從這裏鑽出來了,你們看到沒有?”
警察們帶著奇怪的目光看著我,我低頭看自己,感覺沒有什麽不對的。正在納悶,一個警察走到了我麵前,打量了我一番後又拿出個本子看,看了兩眼又打量我:“你叫莫凡吧?”
嗯?這警察竟然知道我的名字,這讓我感覺很奇怪,但還是點了下頭。
“這是來看行凶現場了?”
“行凶現場?”我回頭看了看大樓,又轉頭看警察:“什麽意思?”
“你得跟我們去一趟局裏。”
這名警察說了這麽一句後,竟然拿出了手銬。
我兩眼瞪著他大吼:“你想幹什麽?為什麽要跟你去警察局?為什麽要用手銬?”
他根本不回答我,而是將我認真銬好後說道:“從現在開始,該是我們問你問題,而不是你問問題。但我可以告訴你這是為了什麽,我們懷疑你在這裏殺了一個人,現在要帶你走協助調查。”
他說的還算委婉,但我還是聽明白了,這裏發生了凶殺案,我被當成了犯罪嫌疑人。
正在這時,有個警察從裏麵提出一包東西,解開看了看,又皺眉看了看我,我注意到,那是個黑色的袋子,就是我看到那個戴帽子的男人提著的黑色袋子,袋子裏有丁字褲和絲襪。
“你們搞錯了,剛才有個人從這裏鑽出去了,你們難道沒有看到?那可人才是可疑的,你們為什麽不攔住他?”
我認為,如果這裏發生了凶殺案,我從這裏麵鑽了出來,自然會被當成懷疑對象,這無可厚非。可是,我前麵鑽出去的那個人才更有嫌疑,特別是他還提著裝滿這樣東西的袋子,這些警察為什麽沒有攔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