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她還認真地想過。
她曾經見過於亮的妻子,那是一個相貌很普通的婦人,就跟跳廣場舞的大姐大媽沒啥區別,而且也不注重修飾,穿著打扮都是居家婦女型的,聽說也沒什麽突出的才能與才華,與她本人那老總夫人的身份並不搭。
如果,如果每次公司宴會的時候,在五光十色的眾人眼前,於亮胳膊裏挎著人是自己,而不是那個醜婦人的話……
她會成為所有人的焦點,會讓於亮成為所有男人羨慕的目標的!
李芳每當想到這個,就會攥緊了拳頭,給自己加油,然而現在這個決戰的時刻,她忽然又有些滄桑,因為如果贏了的話,自己就要跟於亮結婚了,這幾年的相處下來,說實話,她其實並不幸福。
是的,她並不幸福,做任何事情都要偷偷摸摸,開始還覺得刺激,後來覺得很累,感覺自己就像過街的老鼠,見不得人的那種倉皇,而且於亮並不是個溫柔的男人,他很粗糙,對她也不是很看得起,仿佛自己就是他包養的一隻寵物,偶爾過來摸兩下子算完。
男女之間到底合適不合適,不管別人怎麽看,自己心裏最清楚的,李芳雖然多次哄著自己不要多想,可是到了現在要決戰了,要跟於亮攤牌了,說不定要跟於亮結婚一輩子在一起了……當她重新審視這段的關係的時候,她承認,自己不幸福,也不合適。
也不知道為什麽,於亮打心眼裏瞧不起自己,李芳覺得按照自己的資本,不該比他那個糟糠之妻強得多嗎?高學曆,容貌美,能力強,這樣女人才配得起他的身份吧?然而在於亮的眼裏,自己仿佛是個拜金女,不過是貪圖他的錢而已。
因為瞧不起,所以感覺很輕慢,而李芳到底是個女人,女人是需要哄的,不說如何寵,也需要溫柔上三分,然而於亮是不肯的,他總是匆匆忙忙的,表達愛的方式隻有一種——給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