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浪看過不少小說。
其中也不乏一些保鏢和大明星的狗血劇情,到最後這些保鏢無不成功逆襲,財色雙收,讓大明星對自己死心塌地。
沒想到,現在自己麵前就擺著這麽一個機會。
林詩雅很漂亮,這一點秦浪在心裏是無法否認的。
可關鍵是,這女人笨手笨腳,腦子也不靈活,給她當保鏢,怕是又九條命都不夠用。再說秦浪真的對她不感興趣。
當然,最重要的是,雄兵二隊責任艱巨。
秦浪身為隊長,當然要以身作則,丟下首長交代的任務,去給一個明星當保鏢,那算什麽事兒?要是真那麽做了,以後死了估計都得被人從墳墓裏挖出來鞭屍。
秦浪想都沒想便直接拒絕道:“不好意思,這個我們真不能答應你。”
“啊……為什麽啊?”林詩雅一臉不可思議。
要知道,在以前自己招聘保鏢,那些人都是爭先恐後擠得頭破血流,甚至有些鐵粉沒應聘得上,還以死相逼來著。
而現在,麵前這個人居然毫不猶豫的拒絕了!這讓林詩雅怎麽想得通?
當然,她不知道的是,在這其中她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細節——那些,都是在以前。
在擁有十幾億人的華夏國,追星是一種很普遍的現象,但為了偶像寧願付出生命的絕對不多,尤其是在這人人自危的末世,更是少之又少。
為什麽?
秦浪自然不會和她說明,掏出腰間的手槍,在手上轉了一圈,隨即拍到桌子上,問道:“知道這是什麽嗎?”
林詩雅老老實實的回答道:“槍啊!”
秦浪繼續發問:“知道它是用來幹嘛的嗎?”
林詩雅點了點頭,隨即又一臉茫然的搖了搖頭。她沒明白秦浪到底要表達什麽。
算了,對於這女人的智商。秦浪不得不表示服氣。
馮小小一臉遺憾的道:“實不相瞞,我們有任務在身,不可能給你當保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