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千年古城,十大古都之一,是此時除了大宋京城開封以外最為繁華的城市之一。
成都百姓生活富足,節奏緩慢,幸福指數明顯較高。
此時四川還沒有麻辣火鍋,也沒有辣椒,但川菜的雛形已經起源,飲食方麵明顯優於開封。
淩坤徜徉在熱鬧的街市上,吃著極具特色的小吃,身邊還有美女相伴,時不時還能牽個手,或趁她不注意親一口也不會出什麽大意外。
生活簡直太幸福了,淩坤都不想回去了。
“我現在才知道,劉禪真是個傻子。”淩坤感歎道。
“為什麽?”趙明月疑惑地問道,因為當下有一種說法,意思是劉禪並不傻,隻是為了保命裝傻而已,很多文人學者都認同這種說法。
淩坤嘿嘿笑道:“蜀地這麽好,他居然樂不思蜀,不是傻子是什麽?”
趙明月噗嗤笑了一下,白了他一眼說:“蜀地這麽好,你不會是樂不思宋了吧?”
“呃。”淩坤嚇了一跳,趕忙說:“怎麽可能,成都本來就是大宋的嘛,再說成都再好也沒有趙明月啊。”
“這還差不多。”趙明月忍住笑意朝前走去
淩坤前世沒有來過成都,但對成都印象非常深刻,一是因為川菜,二是因為趙雷的《成都》。本來他打算自駕遊川藏的,可惜活生生被雷劈了。
“哎,明月,我給你唱首歌吧。”淩坤緊走幾步趕上趙明月。
“你沒病吧,大街上唱什麽歌?叫人看見還以為你是賣唱的。”
“我小聲點,隻唱給你聽。”淩坤說。
“好吧,那你唱吧,別叫人聽見,我嫌丟人呢。”趙明月斜睨著他說。
淩坤清清嗓子,開始唱《成都》:
讓我掉下眼淚的 不止昨夜的酒
讓我依依不舍的 不止你的溫柔
餘路還要走多久 你攥著我的手
(唱到此處,自然攥住了趙明月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