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為他殺以後,警方第一個懷疑的對象就是死者的丈夫:張啟明。
但經過調查,張啟明當天和妻子一起出門後,曾經在三點鍾左右返回旅館,接著在下午五點半左右再次出門,六點鍾的時候在路上遇到了幾個朋友,接著一起打了台球,喝了些酒,並且一起返回了旅店。
之後張啟明就一直在眾人的視線中,根本沒有作案時間,而且根據了解,前台的小姐並沒有看見顏太太是什麽時候回來的,但她也不能確定自己一直保持注意力的集中,沒有漏看任何人,中間有幾次去上廁所,人可能是那個時候回去的也說不定。
還有就是,臥室的房門鑰匙隻有兩把,分別在張啟明和顏玉兩夫妻的手裏,雖然他們二人不在旅館時,顏玉的鑰匙一般會交到酒店的清潔工手裏,以方便她平時定期的打掃。
但那位清潔工年齡很大,社會關係也很單純,並且和顏玉基本沒有聯係,所以更不可能存在清潔工重新配一把鑰匙然後潛入臥室殺害顏玉的可能性。
當時張啟明是用鑰匙才打開的房門,這也是羅涵和劉鴻都親眼看到的,另一把鑰匙從顏玉的屍體上找到。
所以這件案子就很玄了,死者進入了一個上鎖的房間,然後在裏麵被人殺害,唯一一個在外麵且擁有鑰匙的人卻擁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警方接著對案發現場進行了更深入的調查,發現死者所在的臥室裏以及身上的財物全部被拿走了,也發現了距離案發現場的窗戶不到一米遠的位置,正好有一個老舊的防火梯,上麵還有攀爬過的痕跡。
於是警方初步判定本案為入室搶劫殺人案,凶手在進入房間的之後正巧碰到了死者回家,待其鎖好門之後,順手抄起書櫃上的石質雕像從背後襲擊,一擊致命,接著將死者身上以及臥室的財物洗劫一空,再借由臥室的窗戶和防火梯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