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烏市刑警一隊鹽佟,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依法對你詢問,你聽清楚沒有?”
“我聽清楚了。”
“這是《受害人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給你閱讀,你如果不識字,我們可以給你宣讀。”
“我可以看。”
傷痕取證已經在半個小時前結束,未有營養不良現象,也沒有虛脫症狀,健康狀態良好。
簡容得救時穿過的衣服已經納入物證封存,她現在穿在身上的是醫院發下來的病號服。
告知書右下角有簽字確認處,簡容大概看了有三四分鍾,便接過細微拿出來的筆寫下她的名字。
“對於五月七日晚發生的事情你還記得多少?”
“大部分都記得。”
“進入大綠地公園假山之前你接到了誰的電話?”
“趙單。”
“你失蹤後警方查過你名下電話卡事發前後的通話記錄。”
“是網絡電話。”
“你和趙單是什麽關係?”
“我是他出軌的對象。”
“進入假山後發生了什麽事?”
“他一邊說著喜歡我一邊綁架了我。”
“如何離開的大綠地公園?”
“假山地下有個通道,他對那地方很熟悉,我是跟著他,稀裏糊塗就走出來了。”
“綁架你的人是否有幫凶?”
“根本就不需要,我還是喜歡他的,要不然我早就逃跑了。”
“綁架你的人沒有限製你的人身自由?”
“沒有,除了剛才準備勒死我。”
“綁架期間你是否受到過人身威脅或傷害?”
“沒有,他不是個暴力的人,隻是不讓我跟外界聯係。”
“綁架期間你是否有具體的時間概念?”
“屋子裏有電子時鍾。”
“被綁架期間是否有機會逃脫或對外求救?”
“……有機會,但我並沒有想過逃跑,我們是相互喜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