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靈紋

第一一零章 養子

男人說他有一個叫小康的兒子,但是兩年多以前已經失蹤,這些年遍尋各地,沒有巡回兒子。

但是那晚,我在醫院門口明明遇到了一個小男孩,他管女人叫‘媽媽’,他說自己的名字叫小康。

鬼靈司機也說過,女人失蹤的兒子和那晚我見到的小男孩年齡有差距,所以很明顯:此‘小康’,非彼小康。

既是如此,那這個‘小康’是誰?

雖然我不願去想,一個不好的想法還是瞬間在腦子裏形成:

女人有精神病,病發時能做出瘋狂地在醫院傷人的事情,那麽她有沒有可能……因為受到兒子被搶走的刺激,做出搶走他人孩子為自己兒子的事情?

當然,我希望是我自己杞人憂天了,但是這種可能並非完全沒有。

精神病人一旦犯病,能做出多麽猖獗恐怖的事情,常人根本無法想象。

在確定小康的身份之前,我先對男人說道:“行,我可以幫你,但你得先回答我幾個問題。”

男人立馬應了下來,讓我隨便問,隻要他知道的,一定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我也不囉嗦,開始我的提問。

第一問是那晚鬼靈司機跟我說過的,他妻子是否真的在醫院門口傷過兩個人?

男人對此並沒有瞞著,跟我實話實說。

她妻子在兒子失蹤後,受刺激過大,精神出了問題,有一天他沒注意,讓她妻子偷溜了出去,持刀在醫院傷了人,後被帶去派出所,再然後檢查出來有精神病,被送到了精神病院。

一年的時間,她妻子恢複的很好,有兩三個月完全沒發病,於是他將他妻子接回了家,不曾想沒多久第二次犯病,一個人偷偷跑出家,在醫院附近傷了個第二個人,之後她再次被送回了醫院,治了小半年,已經好的差不多了,所以男人第二次接她回家。

不知道是不是怕我的拒絕,男人說完這些後,很慌張地補充了一句:“雖然我妻子犯病傷了人,但她身體一直不好,沒什麽力氣,下手並不狠,所以那兩個人受傷並不重,事後我做了相應的補償,兩位傷者也表示不追究我妻子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