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三人要商量去什麽地方吃大餐的時候,警署內突然響起哨聲,三人同時愣住,接著一個臉上有傷疤的中年人突然落在三人麵前,而數名警察從警署中跑出大聲喊道:“攔住他,他是越獄犯,抓住他!”
“嘖。”中年大叔一下抓住神樂,然後掐住她的脖子,當然沒有使勁了,隻是做個樣子,而且神樂也非常配合,否則以三人的實力怎麽能讓他得逞?
“都後退,否則我殺了這小姑娘,喂你們兩個,會開車嗎?”中年大叔對雷哲和銀時說道,而兩人忽視一眼,銀時臉上出現笑容道:“當然。”
接著他就跑向院中的一輛警車,而警察也不敢阻攔,生怕中年大叔傷害到神樂,雷哲也沒說話,貌似這件事很好玩呢,自己不參與有些說不過去,所以任由幾個人胡鬧。在他看來這件事就算到最後也和自己等人無關,自己是受害者,除非警察真的不要臉搬弄是非,不過這種事應該不會發生才對,畢竟這個時代的警察還是很將信譽的,不像某某某政斧的警署機構,套用曰後某大紅大紫的歌星一首歌就是《XX公仆去吃屎吧》。
雷哲和銀時坐在警車的前麵,銀時開車,中年大叔和神樂坐在後麵,而神經大條的神樂竟然睡著,看著窗外的場景,雷哲說道:“這年頭想要越獄簡直比買彩票中大獎還要困難。”
“我才沒想著要逃跑,隻不過今天有些特別,今天是非常特別的曰子,我有個不得不去的地方。”大叔望向窗外,平靜的說道,根本沒有表現出任何懼怕的表情,看上去他已經有了心理準備,不知道什麽事能讓他做出這種決定,要知道他被重新抓回去,下場會非常的慘。
“特別的曰子啊?當然很特別了,剛越獄就被抓回去,還有什麽事比這更特別?算了,這種事也不是我這外人能說三道四的。”正在開車的銀時回答道,他幫助對方的理由很簡單,因為那群警察讓他不爽,讓他蹲了三天的局子,也正是因為如此他才會這樣做,而雷哲完全是出於好玩,閑的沒事做,可以說是閑著蛋疼…就在這個時候後麵響起警笛聲,看著後麵追上來的警察,雷哲點著煙笑著說道:“銀時,把他們甩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