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獸掙紮了一番,終於沉沉的倒下了,所幸這裏是城區外,沒有什麽可破壞的東西,不然就不知道又會造成多大的財富損失。
到這個時候,警方的支援部隊也終於趕來了。張誌並不懷疑警方的辦事能力,因為他能夠理解他們,剛才除了他外,大家都看不到這怪物,叫他們如何救援,那不是舞台上的話筒,欠吼嗎?
警察來後不久,一些新聞記者也趕了過來。都說人怕出名,豬怕壯,不過張誌並沒有逃避這些記者。用他的話說,做了好事不讓人知道,那是傻/逼,而且是無藥可救的那一種。
他還叫別人不要說他庸俗,費了這麽大的勁才把事情搞定,難道炫耀一下也不可以嗎?有種你去殺一頭比你強大數百倍的巨獸試試看,這些是該得到的,哥這不叫低俗,哥這叫逢場作戲,哥很無奈,懂不?
不過說句實在話,他之所以這麽做,還有另外一個原因,他想告訴全世界他在S城。他要讓因為他身上的秘密而該來的一切所有,全部都來。
從屠獸這件事上,他更清楚的認識到,隻要勇敢的去麵對,再強大的敵人都是無所畏懼的。如果他選擇逃避,反而會被利用,麵對或許才能真正讓他主宰一切。
張誌在記者群中瞄了幾眼,尋找著名氣比較大一點,名聲打得越響亮越好。尋了一陣,他猛然間看到了一個臉蛋長得挺不錯,身材也非常棒的女記者。
隻見她穿著筆直的簿襯衫,看上去微微透明,隱隱看到裏麵圓潤而堅挺的東東。修長的雙腿在緊身的長褲上,顯得非常柔美。她整個人散發著無窮的魅力,如果心境不高,肯定會犯下滔天大罪。
張誌也不是不給那些醜女機會,也不是因為世俗,隻是這美女看起來,很養眼,真的爽多了,總不能叫他去對著一頭豬,一邊說話一邊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