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的老板見自己店門口有人打起來了,還見有人掛彩,這樣要是大鬧起來,自己以後還怎麽開店啊。他趕緊帶著兩個保安衝出來勸起架來說:“幹/你老母的,又矮又肥的大冬瓜,你老母的,人家一下子就把你打得流鼻血,還敢惹人家,還不快點爬起來,閃人!”
嘿嘿,這個老板勸架真他媽有意思,張誌心裏積著的一團火很輕易的就被澆滅了不少。他磨了磨嘴皮,故意做出一副很凶惡的樣子說道:“丫的,那個肥冬瓜,你給本大爺看清楚點,本大爺可是連妖怪看了都要繞道而行的屠獸英雄。今天本大爺就放過你了,以後你要是敢再對我抄拳頭,那時就不是斷鼻梁,骨折那麽簡單了,直接叫你缺胳膊少腿!”
說完張誌心裏不由暗暗的笑了笑,覺得學花雞哥那樣的混仔,或者別像某些妖怪那樣的壞蛋,說幾句囂張無恥的話,也蠻爽的。但這話更爽的是,它有著很不錯的效果,讓張誌漸漸明白了一些在陰暗道上混的潛規則。
隻見那冬瓜在他說那句話後,馬上就點頭說道:“哎呀,張大英雄,我喝醉了,沒有看清是你,該打該打,打得我好舒服,你打得好,你打得妙!”
張誌聽完本來想哈哈大笑,但是他忽然又覺得還是裝/逼好些,這樣才能讓這些壞蛋服自己,不敢再為非作歹,就暗自忍了下來。
他反而歪過頭哼了一聲說:“丫的,你小子是不是還想本大爺扁你,要不是本大爺,你就打呀,啊?肥冬瓜,本大爺告訴你,要是你以後還敢在本大爺麵前作惡,本大爺見一次就切你一根指頭,二十根指頭切完了,本大爺就砍你手腳!”
“哦哦哦,張大英雄,我知道,你教訓得對,你教訓得對!”冬瓜在地上,用盡餘力,好不容易把胳膊移到鼻子前堵了起來。不過他嘴上這麽說著,心裏可是萬分的不服,暗暗想著連我大豬王都敢打,簡直不想混了!君子所仇十年不晚,隻要有機會,他不會放過張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