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個美美的夜晚,若不是因為雙修大法存在副作用,張誌情願一直沉醉在那種快樂之中。對於唐若琳這個女孩,麵對她對自己癡真的愛,他真的很享受。
或許沒有認識孫菲菲,可能最想結婚的一個女人,肯定就是唐若琳了,也許在她身上,他才能真正找到一種安靜。
第二天八點過,唐若琳走了進來,拿著手銬晃了晃說:“流氓,沒辦法。這是規矩!馬上要帶你去法院,十點鍾正式開庭,我最新發現了一些對你很有利的證據,希望呆會你不要說錯話就行了。嗯,你的律師已經去法庭了,是S城最好的吳律師,相信他能幫你搞定一切的。”
張誌哦了一聲點了點頭說:“若琳,有你這句話我就放心了。來吧,不就是戴一下金手套而已,沒什麽大不了的!“
唐若琳點了點頭,給張誌銬上了,便叫兩個警察帶到了法院。
來到法院看壓室,那個傳說中的牛叉律師來看了他一麵,是一個身高一米六幾的老頭,戴著一副眼鏡,看樣子是有那麽一點渣渣的。
吳律師望著他滿懷信心的笑了笑說:“知道我為何沒有來警察局和你談話嗎,因為這場官司我贏定了,我已找到了足夠的證據證明你是無罪的,接下來就看著我的表演吧!”
張誌應了一聲:“切,有什麽值得得意的,整件事根本就和我無關!”那個律師聽得有些無語的望了他一眼,還是笑著向法庭那邊走了過去。
十點鍾的時候,正式開庭了。
警方就是原告,隻是這原告律師不是別人,居然是李瀟那個家夥。這小子看到張誌,居然不現他,呆在那裏沒有任何表情,好像很沉著穩重。
想不到這小子還真的轉行做律師了,雖然他的邏輯能力很強,但沒有什麽經驗,肯定不會是吳律師的對手的吧?
張誌站在被告席裏,戴著手銬,還有一個鐵欄罩著,那造型糗得或許他做夢都沒有想到。不過要不是相信大良哥,不想把事情搞得太大,像唐若琳說的那樣成為全世界公憤的惡魔,他才不願意這麽呆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