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方樂來到分局,洛靜幾人對名苑小區那棟樓的調查通報正在進行。
“除403室外,那棟樓4樓的人家都說那夜沒注意到樓道裏走進來一個染發的女性,11戶人家裏的7名成年男性有的和家人一起,有的在飯館吃飯,有的是住在公司或單位宿舍,在外出差住旅館的也有,總之在推斷的案發時間段都有不在場證明。”
“他們的車根據登記的品牌判斷輪胎也都不是雙星牌的。”
“對齊誌雄,也調查了,他的工作是從下午2點到晚上8點,在一家健身會所兼職健身教練,8點下班他和幾個朋友一起去開車兜風,一直到玩10點以後才分開,應該沒有作案時間。”
“至於203,即孟氏夫婦的家裏,沒找出任何作案的跡象,東西不亂,沒有凶器,沒有行李箱,沒有殘餘的指甲,沒發現現場遺失的涼鞋,也沒染發噴霧劑沾染的染料。”
“總之,那棟樓的居民沒找到可疑。”
互相通報完,大家都很無奈。
明明9點25分時趙曉蘭應該在小區那棟樓的4樓,10點鍾就被沉屍公園池塘,這期間還包括開車時間、她被侵犯的時間、綁石頭的時間,她最可能的就是出電梯後不久就被挾持並帶到了公園去,如此隻能是那棟樓的居民作案嫌疑最大。
小張此刻試探著說:“會不會凶手不是4樓居民,而是相鄰的3樓甚至是5樓的人呢?”
老黑說:“你的意思是?”
小張說:“如果設定成凶手是外來的歹徒,太過牽強,因為那棟樓門洞那裏需要電子卡才能出入,但如果是其他樓層的居民當時也在4樓,別管什麽理由了,看到了染發漂亮的趙曉蘭,突起歹心,打暈後帶走奸汙殺害,不是也有可能麽?”
老黑尋思了一下,說:“那棟樓總共有8層,如果這麽排查的話,那工作量就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