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是,往下的進展並不如期待。
小半天後,馬輝師徒回來,一見洛靜就搖頭說:“沒有查到,我們勘驗了嫌疑人的屋內、屋外,甚至在地麵挖掘了,沒看到關於劫殺案的任何線索,沒有凶器、贓物、血液。”
“這樣啊……”
“當然,他家裏的東西大部分都搬回分局了,我們會對那些物品做後續鑒定,隻是你們別抱太大希望。”
“我知道。”
“對了,洛組長,那部手機我們前頭也查了,隻有兩個人的指紋,就是張潘和受害者的。”
這結果並不意外。
“還有,金灣路案發現場那裏采集到的指紋和腳印的比對也出來了,我讓六子去把報告給你取過來吧。”
“不,我親自去取吧。”
洛靜對這一項的鑒定更看重。
刑事科學技術室,馬輝遞給洛靜報告紙,並親自講解說:“現場那裏垃圾袋和垃圾桶上的指紋都歸屬於樓前身飯店的員工及那位垃圾運送的卡車司機的,地麵的近期腳印也有他們的,除此之外,就還剩一組腳印沒有找到匹配對象。”
“噢?”
腳印竟有一組無匹配?難道是——
馬輝說:“這組腳印從形體和鞋底紋看,屬於一雙運動鞋的,且紋路磨損小,顯然是新鞋,根據長度、踏地深度等數據看,其主人身高該有180厘米出頭,體重75公斤左右,當然,像是行走習慣啊之類,我們後續還會分析,那裏的腳印實在是太淺太模糊了。”
“辛苦你們了。”
“應該的……”
拿著資料,從技術室回去,洛靜滿腦子都在想。
身高一米八零以上,體重75公斤左右,而昨夜抓獲的張潘一米七不到,人也瘦骨嶙峋,實在不符合。
路上,小張找到了她,匯報說:“組長,張潘的資料我也查了,犯罪數據庫裏沒匹配的,至於他的個人經曆,貌似是數年前來中山市打工,結果因為賭錢欠了債被公司開除,沒臉回去,所以成了流浪漢……唉,這小子竟然不是逃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