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靜質問電話那頭:“怎麽給洪大通跑掉的?”
“洪大通此人很是凶悍,竟然衝脫了我們的圍困,而且我們突擊時他正在院子裏上廁所,喪失了把其堵在屋子裏的機會,此後他翻牆突破了我們的外層包圍,仗著對地理的熟悉逃脫了,不過我們正在大範圍排查,爭取查出點兒線索。”
“包庇他的那位朋友捉到了麽?”
“捉到了。”
“好,把他押來分局……”
掛了電話,三人滿麵憂愁。
方樂說:“這種悍匪,一旦逃脫不太好抓吧?”
洛靜說:“如果沒其他辦法就隻好發布通緝令了。”
小韓則說:“審審他那個朋友看能不能提供其新的藏身線索。”
“隻得如此……”
事實證明三人的希冀沒可能實現。
洪大通的朋友劉某被押來後,寡言少語,唯一的供詞就是洪大通要在他家裏呆一段時間,但並未告訴他因由,他出於朋友之義也沒問,至於他逃走後可能又藏身哪裏,他不知道,洪大通有無其他朋友,也不知道,至於說洪大通手機號,後者出獄後好像還沒有買手機。
沒辦法,洛靜和方樂商量了一陣,決定將劉某釋放。
當然,一是安排人跟蹤監視,看劉某會否與洪大通再次碰頭(甭管誰來見誰吧),二要監控劉某的手機號,雖然劉某說洪大通應該沒有手機,但不見得是真的,而且不排除洪大通想辦法搞到了手機。
且據抓人時的情節,洪大通是半夜穿內衣出來上廁所,身上應該沒有攜帶任何錢財,這又要冬天了,沒法露宿街頭,洪大通要想住宿,要麽重新找朋友幫忙,要麽再次作案以搞到錢。
所以洛靜又命前線繼續查洪大通入獄前的人際關係,查他可能的朋友,也要查旅館、網吧、車站站點,還要關注地區上報的治安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