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調查並不順暢。
首先監控持續排查中,除了一些需要證實行蹤的行經車輛,暫時無所獲。
凶器也沒找到,所有區域都被排查,連警犬都動用了,也沒查到,但是倒是找出了凶器的“來源”。
據那附近一條街上的店家說他店門前原本用來壓東西的磚塊少了一塊,而那些磚為了防範冬天時冷以及被人當廢料拿走,所以用報紙以及膠帶包裹了(符合凶器外部特征),排查人員趕緊把剩餘磚塊攜帶到分局,經鑒定和死者譚斌創口吻合,而這些磚上除了店主的指紋,還有一組由手指形態觸摸過的痕跡,但那些痕跡處無指紋遺留,也沒有汗液之類。
方樂於是判斷說:“看來凶手帶了手套,這凶器也是他臨時選的,他看到了兩塊磚,挑選中選擇了一塊,那塊作為凶器的磚找不找到與我們破案關係不大,因為肯定無指紋。”
洛靜說:“那也要找啊,不論有無指紋,都是證據鏈的一環。”
方樂又說:“更值得思考的是別的細節……那家店就在那林子附近,死者譚斌根據現場地麵痕跡不是死後被移屍,也不是什麽被事先迷暈或打暈後拖進林中再殺人,那麽真實情況有可能是譚斌主動進林子,被凶手看見,凶手臨時決定殺人,就從附近找了塊磚頭……隻是不知道凶手到底是跟蹤譚斌到那裏,還是他就在林子附近守候等待譚斌的出現呢……咦,對了,譚斌的那個小區進出有監控吧,發現什麽沒有?”
洛靜搖頭,說:“小區門口的監控完好,但案發前後未拍到譚斌出去。”
方樂說:“難道他更早前出了小區,沒回去一直等到了子時去了那林子?”
洛靜說:“不,小區門口監控拍到了譚斌那天下午進了小區裏,但那裏的人供述小區四麵的牆不高,有些地方還有些破損,翻牆出入難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