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靜帶著小組的人回到警局後,向中隊長袁大偉匯報了現場勘驗的成果,袁大偉對新發現也很看重,吩咐:聯合技偵查明那個印跡是怎麽回事!
於是洛靜帶著人又轉戰刑事科學技術室,方樂自然牛皮糖一樣尾隨,那個印痕可還是他發現的呢。
技術室裏進行著兩類分析,一是對那那個印痕的攝圖利用電腦推演,一是對由印痕處的血液取樣進行化驗,看除了血液外,還有什麽其他成分。
化驗需要小半天工夫,外行也介入不了,所以專案組的人都圍在電腦前看痕跡推理。
技術員一邊調整放大率,一邊操控著印痕的立體角度變換,說:“這印痕,兩指寬不到,呈略微的弧形,中間厚兩邊窄,顯示製造的主體邊緣為弧形,下方為平麵,且其是斜切著接觸血液的,刨除非常規事物的話,與人的鞋底尖類似。”
果然是鞋子……
大多數人都這麽想。
但技術員緊接著就說:“可如果是鞋印的話,又存在悖論。”
“怎麽說?”洛靜問。
技術員說:“您看呀,這印痕是在血液凝固之前造成的,那時候血液還是**,人的腳如果不小心踩了上去,就算不是整隻腳踩實,也會有小半個前腳掌踩進血液,那樣所製造出來的印痕就不是如此了……對了,現場那裏沒有血腳印吧?”
洛靜搖頭。
技術員說:“你看,如果出現那樣的臨空一腳,腳主人將腳抽回來,基本會踩在其他的空地上,不然人體平衡就會被打破,可現場完全沒血腳印,這印痕又這麽淺,除非——”
“除非什麽?”
“除非是有人刻意提著鞋子蹲下來在血液上製造這麽個印子。”
一人駁斥:“這怎麽符合常理?”
“對呀,”技術員說,“依人的慣性、步速,和體重,是不可能蜻蜓點水一樣僅僅表皮性地接觸一下血液的,這種本事,隻有四腳獸才辦得到,因為它們有四條腿,平衡不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