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靜的審問下,王燕開始講述:“我和莉莉是在校內合租了一間出租屋,5月9號早上我們七點左右起的床,做了飯,吃完,就到8點了,我下樓去買東西,8點半左右回來,莉莉還在家裏,我們看了會兒電視節目,到9點的時候,莉莉說要去上唐峰老師在後兩節的課,就離開了,對了,那天上午我們原本都沒課,我也就沒去教室……警察姐姐,我們真的不是凶手!”
旁邊的黎敏不屑嗤笑,想質疑的樣子,接觸到洛靜威嚴的目光,又住了口。
洛靜轉向她,停了一下,問:“黎敏,王燕說那天你撿到了唐峰的手機,是麽?”
上次黎敏案發時段的行蹤已被問過。
黎敏起初想否認,大約覺得躲不過,猶豫了好一會兒,才點了頭。
“手機呢,在哪裏,交給我!”
黎敏慢慢索索地從口袋裏掏東西,總算掏出一個黑殼的手機,來到桌前擺在了桌麵上。
洛靜瞅了眼手機,問:“你看過裏頭的東西麽?”
意思是你沒有操作影響到內容吧?
黎敏搖了搖頭,說:“沒有,我根本沒能打開,我開始以為是電池沒電了,但接上電源後,還是打不開,我想是掉到地麵的時候摔壞了,覺得、覺得沒必要交上去,就想當做一件遺物收藏起來,警察姐姐,這跟凶殺無關啊,我是不會害老師的——”
“你坐回去,我們自有判斷。”
洛靜看了看那個關機狀態的黑色手機,心說,看來要交給技術部門了,對了,小韓興許就可以,希望從裏頭能查找出線索吧。
讓三人對筆錄簽了字,按了手印,洛靜帶著小韓及一直旁觀的方樂就要離開,走前對三人說:“待會兒會有公安處的人把你們隔離在不同的留置間,24小時內如果沒有其他問題,就會放你們走的……”
在那間充作指揮室的房間裏,洛靜問椅子裏敲打著鍵盤在嚐試的小韓:“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