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在被殺後,為什麽會被修剪指甲呢?
方樂思索。
道理很簡單,就是死者生前反抗過凶手或是和凶手搏鬥過,用指甲劃傷了凶手,指甲內含有凶手的血液或皮膚組織!
可是,做這種事也是需要餘裕、環境和道具等條件的吧?
新新公園那個地方自己知道,到了夜裏連盞燈都沒有,凶手是怎麽摸黑剪指甲的呢?用手機電筒的光?留下過痕跡麽?
還有安全套,凶手隨身帶著安全套?
不行,對具體案情兩眼一抹黑,這份屍檢報告上的訊息太少了。
不會放棄追案的方樂下了決定,倚在**的他忽然叫起來:“哎呀,腳又癢癢了。”
隔壁床孟先生關心問:“是不是傷口藥起作用了?”他自身就上了一堆的綁帶和藥,想必感受很深。
方樂搖頭,說:“不是啊,我的腳幾天前就不癢了的,不行,我得去問問大夫。”
方樂說著下床,拄起醫院準備了而他原先一直沒用的木拐,一瘸一瘸地走向門口,出去後又主動帶上了門。
從房間裏,可輕微地聽到外頭單拐點地的聲音,越來越遠。
孟先生瞅了眼門口,又掏出手機撥打一個號碼,可對方依舊是不通……
方樂當然是沒有找什麽大夫,他下到一樓大廳,隨便答複了看見他的前台護士一句,就離開了醫院。
出醫院,坐出租,直奔西沙區公安分局。
進分局,和熟悉的人嘻嘻哈哈一下,馬上來到四中隊隊員們的刑偵辦公室。
洛靜看見他,吃了一驚,站起來埋怨了一句想走過去扶,又覺得太親近停下了。
小韓倒是走過去要幫忙,被方樂婉拒了,他自己拄著拐坐到待客的沙發上,谘詢洛靜和小韓案件的其他細節,得知兩人其實除屍檢結果之外也一無所獲後,隻好一同等待。
一個小時後,兩個派出去的人接踵回來,老黑瞅了眼方樂的腿,隻關心了一句,也沒多問,倒是小張問怎麽受的傷,方樂笑回“助人為樂光榮負傷”被洛靜暗暗瞪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