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放我出來嗎?”白衣少女清歌說道。
“呃?”無名摸著頭。
清歌知道此時她和這個少年簽訂了“血之契約”,她也就能夠自由的出入蠻荒修羅槍裏了,而自由出入就得需要無名了。
“自從成為蠻荒修羅槍的槍魂,我不知道多少個歲月沒有出去了,所以我想出去一下,”清歌祈求的說道。
“哦,原來如此”
“嗖”……就在無名剛解除封印,一道身影從無名眼前掠過,消失不見了。
無名搖了搖頭,無奈的笑了笑,其實他並不怕少女逃掉,因為血之契約的原因,就算少女跑多遠,無名也能通過神識之海,也能找到白衣少女。而且一旦少女離開蠻荒修羅槍,三天之內必須回來,否則就魂飛魄散了。
第二日,天上太陽毒熱,又是一片林子。清歌舉手擦著額頭上豆大的汗珠,忽然看見前麵不遠處有一條小溪,便疾步走去。慢慢蹲下,雙腿跪於地下兩手捧著溪水,忽然發現溪中映著一張臉,仔細一看,竟然是她自己!
巴掌大小的瓜子臉,小巧精致,細彎柳眉,一雙鳳眼清澈明亮如七月陽光,明媚亮麗,如貓眼一般,靈氣妖媚,可目光甚柔,如一汪水,鼻子小巧俏皮,紅潤的櫻唇甚是you、人,給這雪白的肌膚增了幾分靈動,肌膚似乎彈指可破,如撥開的雞蛋似得嫩滑。玉手柔若無骨,細長雪白。
好一個傾國之人,好一個傾城之貌!真乃時間少有的尤物!
清歌望著湖中的自己,那思緒穿破了蒼穹飛回了那個年代。
清歌依稀的記得,她和奧青本事一個孤兒院的孤兒,兩人是玩伴,一直很快樂。可10歲那年,她被人帶走了,五年後,她回來了。
確實因為任務,這五年中,她不斷的訓練,玩命似的訓練,隻為了有一天能夠自由,能夠去見見他,五年裏,她接的任務各種各樣,和幾次差點失身,但每次都以成功收尾,她變的不隻是開朗,更可以說是開放,她起初為了能建立自己的立足之地,不惜獻媚討好,卻一直保持著處子之身。這次回來,她的任務是燒了孤兒院,她當時隻要是任務都接,從來不問因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