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你不找你的小女朋友借呢?”
宋思詩沒有著急借錢出來。
她有點兒並不想拿這個錢出來的意思。
不是說她沒錢。
隻是,她沒有那個義務。
在段遇還是高三學生的時候,她作為老師,幾乎什麽都包圓了。
好吧,算是她作為老師的義務吧。
這借錢的話,就不能算作是老師的義務了。
她也知道,段遇開口,並不會是一筆小數目。
而且,他應該並不太懂得什麽創業。
相比於借錢,獨立再去找人請教,或者自己懵懵懂懂的去摸索,去碰壁,還不如找一個比較懂,或者有那麽一層資源關係的人,與他合夥,幫他進行管理,打通資源。
做生意,真的沒有那麽簡單。
不止是注冊,選一間辦公室,有幾個人就能成事兒的。
如果沒有有經驗的人幫忙,連選址,公司注冊,都要忙很久。
在時間成本上,精力成本上,會浪費很多。
“找她?”
段遇半眯起了一隻眼睛。
“她可是孟氏的千金呢,你知道孟氏有多少市值麽。”宋思詩說道。
“你認識她麽?”段遇疑惑的問道。
他並不知道孟氏,不過光是從他們出行的配置來推斷,反正很有錢就是了。
隻是,她家很有錢,與他並沒有什麽關係。
他又從沒想過吃軟飯。
沒有必要啊。
都有係統了,還吃軟飯,萬一係統看不過去,離自己而去呢?
再者,又不是真的。
就算是真的,他也不會那樣做。
“對啊,你們開一個夫妻店,以後感情還更為深厚不是麽?”宋思詩給段遇出了一個主意,建議道。
這是從她的角度出發,也是為段遇著想的一種比較好的方式。
錢,從她這裏借。
就算段遇拿到了,並不一定能夠物盡其用,花出每一分錢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