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是你們倆提出來的方案,我也不會占你們的便宜,後麵的投入融資等後續工作,全部我來完成。你倆一起,占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可以麽?”
孟誌業承攬了幾乎後續的大部分工作,他在給占股上沒有吝嗇。
但,他給的是段遇與孟千青的共同所占比。
並非是給段遇一個人。
是給了段遇與孟千青共同占。
就好像是夫妻共同財產一般。
他不會欺負段遇,但也會防著萬一哪一天,段遇與孟家鬧翻,或者與孟千青之間關係不再維持下去,因愛生恨,那對他來說,就是損失。
他是一個成功商人。
從來不做虧本的買賣。
若不是看到這的確有投資的潛力,他不會插一腳。
當然,他也會幫助女兒。
畢竟幫助女兒,也是投資,收獲的與女兒的親情,無可比擬的財富。
提出共同,就是看段遇到底會對孟千青是一個什麽樣的態度。
就算真的毛了。
那也是倆人一人一半。
隻要有孟千青的支持,公司就是他的,段遇隻能拿分紅。
要麽屆時根據市價賣股份。
要麽就繼續等著分紅,但做不了主。
“好,我同意。”段遇幾乎沒有過多的考慮,就同意了。
沒什麽需要考慮的。
他除了出點子,出方案,出想法,實則並沒有任何的實質幫助投入。
就連資金。
都是由孟千青墊資。
總得來說,還是孟誌業出的錢。
有一名經驗老道的船長來掌舵,他隻用等著分紅就好,這對他而言,實則是不錯的結果。
那五十一,他占一個百分之十,百分之五,他都會很滿足。
對於自己沒有太多投入的項。
他不會有太多的貪心。
因為他自己沒有那個團隊,沒有那個資金,沒有那個成功的基礎。
就算未來的風向是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