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斯是一名小法師。
成就有限,天賦不佳,最終修習法術二十年,也隻能施展二級法術。
這,就是菲利斯的極限了。
現在,為了生計,也不願意再花費家裏的金錢,菲利斯隻能出來冒險,希望可以掙點錢過來。
就這樣,菲利斯在落雨山遭遇了龍鼎天。
第一印象,菲利斯覺得龍鼎天挺不錯的,似乎是個可靠的劍士。
為什麽?
因為,菲利斯看到了龍鼎天手中的魔法劍,並不一般。
通常人,不可能擁有魔法劍。
而,也隻有擁有魔法劍的劍士,才存在與法師一戰的可能。
不然的話,遭遇法師,就隻有敗亡一途!
沒想到,龍鼎天朝著法師走了過去。
菲利斯問道:“你來幹什麽?”
“擊殺狂暴大猿,順便來夾克市看看,是不是真的是個魔法都市。”龍鼎天如此說道。
“現在,看到了?”菲利斯問道。
點頭,龍鼎天看著菲利斯,問道:“你願意一直當個冒險者嗎?”
“怎麽?這有什麽不好的?”菲利斯反問道。
從費羅特那邊,龍鼎天可以知道,作為法師,是極度花錢的,這是最基礎的。
沒錢,是當不了法師的。
甚至連入門都做不到!
怎麽會如此花錢?
因為,法師的技術都掌握在更厲害的法師手裏,而想要學習法術,就必須從更厲害的法師那邊學習!
但,那些更厲害的法師,也是極度花錢的,因為要做研究!
各種研究下來,手中的錢就失去了蹤跡,沒了影子。
永遠在貧窮中。
所以說法師是窮鬼,也不為過!
總之,龍鼎天在看到菲利斯後,就琢磨著,可不可以拉過來,讓他加入萬神邪教?
就此,提出了邀請。
令人遺憾,這真是有點難!
菲利斯沒那種心思,隻是說:“我已經打算好好生活,不再學習新法術了,所以隻要可以這麽待著,冒險一下,賺取一些生活費,就很足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