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拉塔姆是上一任吐蕃至高的統治者,而這裏便是薩拉塔姆當時的王宮所在。
在朗達瑪上位後,便將王庭也遷到了這裏。
此時,王庭外聚集著數千吐蕃騎兵。
這些騎兵都是朗達瑪的近臣和心腹,他們穿著統一的皮甲,手持各式武器,分為東南西北中五支大軍,每支大軍約有千餘人,拱衛著王庭。
在這五支大軍之中,有兩支隸屬於朗達瑪,分別由朗達瑪的弟弟和侄子執掌,為朗達瑪馬首是瞻,絕對忠誠。
另外三支大軍,屬於三個不同的部落,但三部土司都是朗達瑪的親信,所以也是十分可靠。
“諸位,今晚殺羊擺宴,好好慶賀一番。”
朗達瑪哈哈大笑,舉止豪邁,仿佛已經勝券在握,“秦恒的小妾被我給擒了,這下子秦恒已經廢了一半了。”
“以秦恒的性格,一定會來救人的,我們隻需以逸待勞,就能報仇雪恨了。”
朗達瑪的臉上閃過一絲狠厲。
秦恒屠戮紮瓦部,殺害了娘希力,使得吐蕃元氣大傷不說,也讓朗達瑪失去了左膀右臂。
畢竟朗希力的紮瓦戰士每次作戰都是最勇猛的,沒了紮瓦戰士的衝鋒陷陣,吐蕃大軍的整體實力也下降了不少。
因此,朗達瑪對秦恒充滿怨毒和仇恨,早就恨透了秦恒。
他恨不得吃其肉喝其血,把秦恒挫骨揚灰。
“哈哈哈,大王英明神武,自然會贏!”
“秦恒算什麽東西?不過是一介草民而已,根本不配與大王為敵,他若敢來,必死無疑!”
“哈哈哈,秦恒死定了!”
幾個朗達瑪的近臣都哈哈大笑起來,言語間充斥著對秦恒的輕蔑與鄙夷。
在他們看來,秦恒雖然強大,甚至可以橫行南北,可終究是肉做的,要是單槍匹馬來,再怎麽也得把命留在這裏。
若是單憑個人實力,秦恒固然很強,不過將軍沒了兵,就像老虎沒了爪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