鉤雲鎮。
人群密集像是螞蟻走動。
有馬車經過,也得放慢步調等待人群疏出一條道。
大鎮果然有著小鎮比不了的繁榮。
連住一間小客棧都比鳳陽鎮的要貴。
“客官,還住嗎?”
“還住?一天要三十錢,我可不是開金礦的,哪住得起。”
張劍離開小客棧,決定這次不租房,買房。
圖蘇蘇:“張劍,不是租房更便宜嗎?”
張劍:“這是一個高深的房地產問題,來,我給你娓娓道來。”
張劍說了一大堆。
圖蘇蘇隻聽懂日後房子賣了,能拿回之前的錢。
確實比租房好。
當天,張劍就從雲小凡手中買過其房子。
是個好房子。
有個院子。
張劍共花費三十兩。
足足比市價便宜十五兩。
圖蘇蘇:“張劍,雲小凡那小子會不會有貓膩?”
張劍搖曳著手中的房契,“房契是真的,房子沒問題。人......也沒問題。”
看雲小凡的年齡,二十出頭。
卻很是成熟與穩重地張劍討價還價。
張劍打起殘疾人的同情牌,房子才能在三十五兩的基礎下少五兩......應該是雲小凡的家裏出了問題急需房子吐現。
現代很多是這種情況。
張劍便向圖蘇蘇說明。
圖蘇蘇也沒有顧慮。
便宜不撿白不撿。
至於雲小凡家裏的問題......管雲小凡家裏天塌下來,張劍已經給了錢,一律與張劍無關。
......
鉤雲鎮監獄。
雲小凡給了牢獄頭頭三十兩。
牢獄頭頭正滿意地掂量著來得容易的三十銀兩.....
“小凡,叔可不是個吸血鬼,我也是冒著掉腦袋的風險的。”
騙小孩嗎?
監獄的獄卒個個都已經是住大屋,配馬車。
有的還娶上美嬌娘。
始終,鉤雲鎮是個鎮,不是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