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河女屍的身份很快有了答案,她的名字叫肖紅紅,五天前失蹤,家人到派出所報的警,當然,這些都隻是普通的資料,並沒有什麽特別之處,最讓堯舜感到意外的,就是肖紅紅的工作,原來這個肖紅紅和第二名遇害者李豔是同一家房產中介的同事。
肖紅紅的死因也有了結論,死亡時間在四天前,和之前兩名死者遇害的手法完全相同,死亡原因是頸部大動脈被割斷,失血過多身亡。死者後腦有被硬物襲擊的傷口,和之前發現的死者李豔後腦的傷口一樣,都是由錘子敲擊造成的,而且從角度來看,行凶者的身高比死者高,不過和李豔後腦的傷口相比,相對較淺。在死者的口腔內同樣發現了纖維組織以及食物腐爛的殘渣,死者的手腳上都有被捆綁過的痕跡以及多達41處的刀傷,而刀傷均為死後造成的,所有傷口都和之前兩名死者身上的傷口為同一把凶器造成的。死者的下身也被硫酸潑過,和第一名受害者一樣,死者在遇害前曾打過胎,但遇害時並沒有受到過性侵犯過。
另外,在死者的手裏發現一塊黑色塑料袋殘片,而在裝沙用的黑色塑料袋的封口處也發現了破損的痕跡,通過對比破損處的痕跡,可以肯定死者手中的黑色塑料袋殘片是從裝沙用的黑色塑料袋上撕扯下來的。在塑料袋殘片上麵發現了死者的指紋以及多個淩亂的指紋殘印,但由於在黑色塑料袋的表麵並未發現任何的指紋,所以無法對塑料袋殘片上的指紋殘印進行驗證。另外,在黑色塑料袋內還發現了許多食物腐爛的殘渣以及血液反應,經過比對血液屬於死者的。
至於黑色塑料袋原本的用途,鑒證人員給出的結論和化驗結果也大致相同,這種塑料袋在生活中極為常見,垃圾回收站常用其盛裝垃圾,而在社會上經常有些流浪漢或是拾荒者用這類黑色塑料袋當背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