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和我之前記錄下的案件相比,這起案件從開始到結尾,沒有跌宕起伏,也沒有曲折離奇的過程,更沒有出人意料的反轉式結局。但正如我在開篇所寫的,我的心情是沉重的,即使現在我即將敘述完成,我的心情依然是沉重的,甚至於在敘述的那一刻,我也產生了“斯德哥爾摩效應”,以至於我的情緒始終無法平複,五味雜陳,看來我還需要一段時間來調整心情。
哦!對了,差點忘了,還有一封信,這是一封由陳文亮執筆,高俊鬆、陳文亮、林建設、周磊和陸振華(李帥案件中的那名陌生男人)共同按過手印的信,而這封信也是他們瞞著錢正義寫下的,信的內容如下:
“校園本應該是充滿陽光,也是最安全的場全,然而校園暴力的出現,卻讓原本充滿陽光的校園變得陰暗和肮髒,它如‘毒癮’般的存在,帶給孩子的是肉體和心靈的雙重傷害,肉體的傷害早晚會康複,可是心靈的傷害呢?
我們幾個人都是受到校園暴力傷害的孩子的家長,我們深知校園暴力所帶來的嚴重後果是什麽。然而,正是因為法律對於未成年人過份的保護,才使得校園暴力屢禁不止,甚至不斷蔓延,愈演愈烈。施暴的孩子因為是未成年人,要進行保護,那受暴力傷害的孩子呢?他們受到的傷害是會對他們的未來產生漫長的影響,那他們的公道由誰來還呢?
當錢警官,當然,如今他已經不是警察了,然而在我們幾名家長的眼裏,他仍然是警察,是替我們主持公道的正義的警察。當錢警官找到我們的時候,我們都感到非常意外。
既然法律不能還我們孩子的公道,我們就自己替孩子討回公道,畢竟我們是孩子的父親,如果我們都不能保護孩子,我們還配得上孩子對我們‘父親’的這個稱呼嗎?錢警官由始至終都沒有強迫我們,是我們自願參與,我們都是校園暴力的受害者,我們深知彼此的心情,也了解彼此內心所受的那種傷害,那種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