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從來沒有嚐試過讓母親知道。
一件在不超過二百平米的占地麵積裏反複發生的事情,究竟要如何嚴嚴實實地把一個母親蒙在鼓裏呢?
也許隻有當母親根本從來不想知道的時候,才能成功。
母親根本不想知道。
她很快就從母親的眼神裏發現了真相。
無論她如何明示暗示地向母親提起,甚至激烈挑釁,母親始終無動於衷,就好像她是一團空氣,是這個家裏最不重要的一個擺件。
母親隻會笑話她,說她“神經病”、“腦子有問題了吧”、“還真把自己當回事了”,最為嚴肅地時候,也隻是罵她:“不要鬧了,還想不想好好過日子了?非要把這個家鬧散了你才開心是不是?禍害我禍害這個家,到底對你有什麽好處?”
於是她就徹底知道了,除非她徹底什麽也不要了,不顧了,把一切都撕碎,或者放一把火,燒個痛快幹淨,否則母親是永遠也不會搭理她的。
她更沒辦法讓哥哥知道。
哥哥很快就留洋去了,遠隔千山萬水,去了海的另一邊,輕易不會回來。她也想去這樣的學校,離這個家離得遠遠的,越遠越好。但母親說,女孩子還是離家近點好。母親甚至還央求新爸爸特意托了關係,給她在本市找了不錯的女校走讀,讓她去讀幼教,體麵,穩定,好嫁人。
她於是隻能給哥哥打電話,有時候寫信,問哥哥什麽時候回來,能不能早些回來。
她喜歡哥哥在家裏的時候。隻有在哥哥麵前的時候,她才覺得安全些,才覺得自己是有家的。
然而每一次她問起的時候,哥哥都隻哄著她,把她當成一個胡亂撒嬌的小孩子。
哥哥會給她寄禮物,好吃的,好玩的,或者漂亮的小玩意兒,是普通女孩子們一定會喜歡的東西。
可她根本不想要這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