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麽可能隻判一年多啊?瘋了吧?!這到底是什麽判罰?什麽法律依據啊我的天!”
典當行裏,聽司天講完來龍去脈的路津京正氣得百爪撓心捶胸頓足。
“主要是因為,胡麗當時還是個很小的孩子,又受了嚴重的驚嚇,她說不清楚自己的老家到底是哪裏的,爸爸叫什麽,媽媽叫什麽,那個賣掉她的大伯又是誰。以及,她也沒有辦法讓人相信她真的還有一個姐姐,被胡強賣給了老鴇子——胡強一口咬死不承認,她記憶裏那個‘濃妝豔抹的中年女人’又根本沒人找得到,這樣一來,在法律上能夠證實的,就隻有胡強確實把她這個養女和狗拴在一起養在土坯房裏,算是虐待。可是,眾所周知,咱們這個地方的傳統文化,就是默認男人根本不會養孩子的,男人無論把孩子養成什麽樣子,隻要自稱自己不是故意的隻是不會養,就會被認為合理。再加上父母打罵孩子在咱們這兒更是算不上事的家常便飯,但凡是個咱們這兒的人,誰小時候沒挨過父母的揍那才是奇了怪了。所以胡強隻要堅持辯稱他就是不會養孩子、下手沒輕重,並不是主觀上想要虐待折磨這個孩子、更不是打算養到差不多大就賣給老鴇子……那確實,法官也很難重判他什麽啊。”
飛廉一邊埋頭翻著資料,一邊冷血分析,活像個沒有溫度的機器。
路津京氣得狂捶沙發背。
“那她們的媽媽呢?十二歲就被賣了,十四歲就生了第一個孩子,這難道不違法嗎?這不板上釘釘的強奸幼女嗎?也沒人管啊?到底還有沒有王法了?!”
“光苦主自己說是這樣,有什麽用呢,拿不出能被警察和法院認可的證據,還不是白瞎。這種事,你現在還不清楚嗎?”飛廉終於抬起頭,看了一眼抓狂中的路津京,歎了口氣:“何況,你要知道,這種情況在一些偏僻窮苦的小地方,其實非常普遍,當地人也不覺得這是什麽販賣人口、強奸幼女,是違法犯罪,他們把這種事叫娶‘童養媳’,買小女孩的錢就算是彩禮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