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張居正全集(全6冊)

卷二十五?書牘十二

答雲南饒巡撫

別楮雲雲,前已具複,想道遠,尚未徹記室也。

廣右鑄錢,議欲采銅滇中,乃場屋經生之譚,原未題請,寧可遂行?承示剖析,已悉。不榖得據此以謝妄議。

答邊鎮巡撫高鳳翥

正月承翰示,未及具複。茲又示神、利二堡工完及陽方口邊垣奏報疏,即下所司議覆矣。

盤道之工,一向以為難成,皆據道旁之言,即該道非親履其地。故雖修築,止具文耳。公一行親曆,而膠土、水泉,應時而出,豈鬼神所輸耶?則今昔之虛實較然矣。

公開府一方,事有利於邊防者,得以便宜行事。況二工原經奏請者,斟酌贏縮,一任尊裁。公雖不自言功,自有不容掩者。

答山西巡按趙用吾

礦盜事,即屬所司議覆。此事初起原微,撫台倉皇奏報,致厪聖問。奉旨查參,又不作速具奏,此傅公之過也。大疏勘報已明,諒無回護。

答兩廣劉凝齋

承示,林賊入暹羅,在廣中圖之為易。時閩人亦有獻結柬埔合從之策者,仆已止之。專屬廣中,以便從事。但暹羅既被其迫挾而受之,則此賊尚強,恐暹羅不能獨製;林賊亦必深防我圖之。閩使至彼,少泄其事,則謀敗矣。此中須別有奇策,乃可奏功。公言此賊決了在今歲,仆固未敢以為然也。

羅定兩山已定,幸責該道有司,加意撫綏,恩威並用。俟人心既定,法令得行,自可化浮移為土著,即編為排年可也。劉推亡,事已悉。

答司成張宏陽

承華翰,知公有卜夏之痛。得許司成書,極言公苦悰,殊為懸念。

頃方欲借重南院,既歸誌已切,不可強留,即屬銓部覆允,用遂高致。然乘此遵養,大畀固有日也。

答劉凝齋

八寨兵已奏捷,諒此時竣事矣。武弁遊民,私買賊級,乃廣中沉錮之病。今得力祛此弊,則功賞皆實。但先年有旨,凡大舉征剿,皆憲臣親臨紀功。今不知紀功是何司道官?紀功得人,積弊乃可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