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是,你也不看看這家店的老板是誰,這公司的老板是當今聖上啊,一個個都吃了熊心豹子膽和陛下搶生意也就算了,這還去抄陛下公司的名字了,一個個咋不打算上天呢?”
衙門裏的判官看著這事情的來龍去脈,現在也正摸著下巴認真的考慮著,在這個事情上是第一次,所以讓他不得不慎重考慮。
“大人,自古以來盜取他人名號行事都是不所容納的,畢竟他在外麵惹了事非,到時候我還要為此而倒黴,這何來道理呢?
假如他盜用了我衣服的牌子,然後那衣服出現了質量的問題,而民眾不知道這件衣服是真是假,到時候就會一致的懷疑這個衣服的牌子,照這樣的話,我的名聲這些不就全毀了嗎?
為了思考一件衣服,我要花費很長的時間,要想這件衣服的創意是否能夠被當今的人們接受,還需要一件件的去嚐試,要挑選專門的人員穿戴,他們直接照著抄,這樣也不需要花費任何的成本,這對於我來說是公平的事情嗎?”
“大人我認為不是這樣的,那就這麽說,我們現在穿的衣服也都是一模一樣的,那我怎麽辦呢?我們總不可能不穿衣服吧?
我們穿的衣服現在款式都差不多,總不可能因為這個而不允許重新製作了吧,還要去想其他的製作方法,這肯定是不行的呀。”
“你直接照著我衣服上麵的圖案全部都照抄了,你還在這裏狡辯。”
眼看著下麵又要吵起來了,上麵的判官猛的一拍驚堂木,那兩人也瞬間安靜了下來。
“好了,這件事情我也有定奪了,從今天起,你可以生產同類型的衣服,但是圖案花式這些不得一樣,另外以後不準再以大乾服裝的這個名號去外麵進行經營,否則的話沒收財產,主犯杖責四十。”
而這起案件的判罰,也讓林墨有了更大的信心呢,原本想的專利法,現在給了林墨更好的思考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