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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你竟然有不爭的簽名?”
“從哪裏來的?能不能給我搞一張?”
“李豔,你多少錢賣?”
“……”
李豔回複道:“我哥給我的,他是燕市藝術學院的學生。”並且在這句話的後麵,加了一個酷的表情。
大家都能看出來,現在的李豔無比自豪!
群裏頓時又炸了。
“李豔,還有嗎?能不能讓你哥給我弄一張,價格隨便出。”
“你哥真厲害啊,燕市藝術學院,可是燕市最好的大學了。”
“5555,別人拚爹,燕兒拚哥。”
“……”
李豔開心完之後,看著李東。
“哥……”
“怎麽了?”
“你能再問我要一張簽名嗎?”
李東:“???”
“什麽意思?”
李豔將手機遞給李東看,李東看到後非常生氣。
對於他們高中生這樣的行為,李東很難接受的!
李東希望他們能更多關注藝人的作品,並且從中學習到知識,又或者是某種正能量的精神。再不濟,就算是娛樂的時候放鬆一下也可以。
而不是喜歡這個藝人,這才是正確的價值觀。
李東打算通過勸說一下,但是,既然是勸說,就要從李豔本身在乎的東西下手。
“燕兒,你是不是一直把不爭當做你的偶像?”
李豔一臉笑容。
“對啊,哥,要不然為什麽問你要他的簽名?”
李東點了點頭。
“燕兒,賣偶像的簽名,不覺得侮辱你的偶像嗎?”
李豔噘著嘴,眼神瞟著,沉思了片刻。
她感覺哥哥說的很對。
於是,之後這件事情就此作罷了。
當天晚上的時候,李東躺在客廳的沙發上。
他一直在思考一件事情——應該做一個什麽樣子的公眾人物?
通過李東的反複思考,他確定了——
第一:首先應該樹立一個良好的形象。